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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苏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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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成立时间:2009
  • 公司地址: 江苏省 南京 建邺区 莫愁湖街道 江东门社区 南京建邺区河西万达中心D座1105
  • 姓名: 刘军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热门法律知识解读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19-02-14
  • 阅读量:237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不限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江苏南京建邺区莫愁湖街道江东门社区  
  • 关键词:离婚,法律,律师

    热门法律知识解读详细内容

    离婚类: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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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江苏苏策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江苏省南京建邺区南京建邺区河西万达中心D座1105,联系人是刘军。 主要经营服务领域 *婚姻及财产纠纷争议解决 *婚前(婚后)夫妻财产约定、赠与、遗嘱、意定监护协议、养老协议等文书草拟和签订指导 *继承及遗产纠纷争议解决 *恋爱、同居、离婚、亲子关系、子女抚养等争议解决 *常年私人家事法律顾问服务 *房地产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代理 *建设工程。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这里价格实惠,这里生活服务齐全,我们的服务有:公共服务,律师!欢迎前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