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会约定交房时间,如果到期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就应该支付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时间应该是从约定交房之日起算至实际交房之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开发商对房屋存在着一个瑕疵担保责任,并且其有义务交付合格的房屋,因此即便是接收了房屋,也不影响事后向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或者是瑕疵担保责任。因此法院在判决时会将开发商具备交付条件,但买方拒绝接受之日算为延迟交付的截止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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